华宁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规划建设占地面积约5336平方米(8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5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华宁县民政局 | 经办人: | 陆彪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新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11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6 09:0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老年养护院施******消防、人防、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绿化景观、总图、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设计咨询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具体内容由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投资规模及范围调整的权利。(2)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消防工程、地下室顶板及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工程、室外总图、绿化工程与附属工程、室外排水系统、防雷工程、室外电气土建部分、室外照明系统等、建筑外墙、建筑装饰装修、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以及由发包人另行发包和联合选择分包项目的预留预埋工作。具体内容由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投资规模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符合以下条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1)施工图设计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养老保险)。(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养老保险),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注: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9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且材料中须能够体现出金额或规模数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9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且材料中须能够体现出金额或规模数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以后。 |
其他: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2、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4、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牵头人)(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提供);6、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提供由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有(无)拖欠工资证明》,《有(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对3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案件记录且尚未解决的投标人实行“一票否决”;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